9月1日清晨,清脆的上课铃声在校园里准时响起,琅琅书声回荡在操场上空。就在数月前,这两所承载着众多孩子学业的学校,曾因一起存续近三十年的涉台土地合同纠纷,一度面临停办风险。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法官黄淑娇联动多方力量,奔走协调,成功化解这场纠纷,为孩子们守住了安稳的读书课堂。
八十亩土地上的“办学缘”
1999年前后,台胞刘女士赴大陆投资办学,以某台湾企业名义与某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签订《土地有偿转让合同书》,约定由联合社出让约80亩土地供办学使用,受让方支付土地转让金及每年缴纳保证金。
某台湾企业足额支付土地转让金后,联合社依约交付土地,地块上先后设立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后因台湾企业长期拖欠保证金,联合社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对方支付欠付保证金及逾期付款利息。
双线推进破送达困局
案件来到黄淑娇手上,送达成为了第一个难题:当事人涉台胞及台企,文书送达需适用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流程,转递环节多,周期长。
为此,黄淑娇双线推进:一方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启动司法互助委托送达程序;另一方面,对接镇教育管理中心,由教管中心联络校方,再经校方协调对接台胞刘女士及台湾企业。
经多方沟通,涉台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并提交授权材料,大幅压缩送达周期,为后续调解工作搭建起稳定沟通渠道。
多方联动理清“明白账”
然而,难题接踵而来。案件涉及办学,处置不当极易造成大量适龄学生就学困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黄淑娇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主动联动镇综治中心、教育管理中心,并通过“知行教授调解工作室”智库力量分层推进向当事人开展“背靠背”调解工作。
“这保证金拖欠了这么多年,集体的收益一直在受损。我们要求一次性结清,逾期利息也得有个说法。”联合社负责人开门见山,语气急切。
另一间调解室里,校方负责人道出难处:“办学二十多年,校舍、师资的投入都在里头。这几年营收压力本来就大,刘女士身体也不好,医疗开销不小,一下子真凑不齐这么多钱。能不能分期?利息上酌情减免一些?”
教授调解员与黄淑娇分工合作,逐一疏导各方情绪,并记录各方诉求与分歧焦点。
黄淑娇仔细查阅了1999年签订的《土地有偿转让合同书》红线图与权属证明、历年保证金缴费台账,并带领调解团队先后赴属地农业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部门核实保证金的计价标准与缴存管理规范;同时,联动镇教管中心调取两校办学许可资质、在读学生人数、校舍投入材料并收集台胞刘女士、台湾公司历年办学收支凭证、重病就医票据等资金困难佐证。
账目一页页摊开,事实一点点清晰,核心争议锁定为欠付保证金的分期清偿方案以及逾期利息减免。
情理法交融算好“长远账”
事实与账目清楚了,黄淑娇和联合社负责人算起“长远账”:“学校一旦停办,几百个孩子上学受影响,集体债权反而更难收回,还会衍生其他诉讼纠纷等基层治理难题。让学校办下去,集体利益才有最终着落。”一番推心置腹,联合社态度逐渐松动,愿意适度让利。
教授调解员则向台胞刘女士与校方负责人解读合同违约条款、逾期付款利息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白纸黑字,长期拖欠集体款项,法律责任是逃不掉的。”同时又体恤办学负担与刘女士患病带来的经济压力,“法律讲理也讲情,你们有实际困难,只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对方也愿意互相退让。”
多轮沟通后,各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解,同意在还款周期、逾期利息金额方面各退一步。
线上调解止纷争
各方达成初步合意后,黄淑娇牵头拟定调解协议,列明每期付款数额、逾期违约责任、利息减免等内容,逐条向各方解读:“协议一旦签署,就具有强制执行力,不按期履约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切实减轻各方办事成本,寮步法庭依托线上调解平台组织在线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小学、幼儿园和刘女士共同分期向联合社支付保证金,联合社酌情减免部分逾期利息,办学方承诺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保障幼儿园、小学持续正常办学。该起涉台土地合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场拖了近三十年的纠纷能圆满化解,多亏了法官一趟趟跑、一句句劝,我们打从心底里感谢!”8月21日,联合社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郑重交到黄淑娇的手中。
一场横跨近三十年的涉台纠纷,就这样在法理与温情的交织中画上句号。既守住了集体资产,又护住了孩子们的读书声——这面锦旗,正是这场纠纷最温暖的注脚。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讯员:胡敏怡 陈丹丹)